丹阳的民俗文化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春秋时期,是丹阳民俗文化形成的重要阶段,民风民俗是以崇鬼神、敬祖先、热占卜为主,又以断发文身、裸以为饰为主要特征,即人们习惯于剪短发,并在身上刺花纹以象龙子,表示对龙图腾的敬仰。丹阳又处楚越交界之地,积泰伯之遗风,人民勤劳、勇敢、重礼仪,古人评述丹阳为君子尚礼,庸庶敦庞;其语言文化则因东部地区的吴语和西部地区的北方语两种语系的交融,形成丹阳语言四门十八腔的特殊现象而传沿至今。从南北朝到明清时期,丹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口不断增殖,城镇日益繁荣。同时,由于北方屡次发生战乱,中原地区人口几度大量南迁,促进了南北文化相互渗透,使丹阳民风民俗逐渐繁杂,正如史志学家所称“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新文化思想大量渗透到丹阳社会民间,使民风民俗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丹阳的民风民俗进一步向着现代文明的方向发展。

    风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它又可称之为民族的或区域的生活方式。民俗和每个人的关系密切,在社会交往中要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民俗的功能,正确估价它的社会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四条作了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丹阳民风民俗是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中的一颗明珠,是我国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撰写的风俗民情,是美俗与陋俗共存,精华与糟粕相杂。我们应从中弃其糟粕,扬其精华,为建设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的新文化、新文明服务。